分卷阅读10(1/1)

    他的视线愈发焦灼:“不知道——你肯不肯给我这个机会?”

    “抱歉,”陆允初强忍着恶寒,“我没有那方面打算。”

    “我没想过你能立即答应,”林以哲完全没有被打击到的样子,“总是要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我们可以先做普通朋友。”

    陆允初嗤笑:“你的目的已经不纯粹了,会怎样和我做普通朋友呢?”

    “所以我才希望能够再跟你见面。”

    “林总,有缘自会相见。”这话的实际含义是,我根本不想看见你。他只希望这个公子哥能聪明一回。

    “好,”林以哲竟然又笑了,“我会非常期待和你的缘分。”

    陆允初对着他的背影撇了撇嘴,不知道该佩服他的脸皮厚度还是智障程度。

    -

    因为这个意外的插曲,开车回去的路上,陆允初心里憋闷。别说他现在一个人过得滋润,压根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即使想找个伴,也不可能是这种言谈举止都招嫌的人。

    车开到一个街心公园的路口时赶上红灯,停在最右侧的车道。八月末的夜晚有些凉风,开着车窗就没必要开空调。他从降下的窗向外瞥了一眼,发现树丛下闪过一团白白的不明物。

    绿灯亮了,陆允初却没有马上将车开出去,后面的车不停按喇叭。他仍然在意刚才看到的东西,连忙把车拐到小路上,停好之后返回树丛周围寻找。

    风停了,漆暗的树影没有一丝动静。

    怎么不见了……

    他的视力一向好,如果没看错,那应该是个活物,还是带毛的。

    陆允初沿着公园外围的灌木丛来回走了几趟,最后一次快走回自己停车的地方时,脚下传来细细的一声呜咽。他立刻低下头去。

    竟然是一只不大的白色贵宾犬。

    小狗昂着头,瞪圆了两只黑眼珠子,与他对视两秒之后,原本完全探出的身子,又往树丛里缩了缩。

    是害怕吗?陆允初蹲下来,与它面对面,没有任何动作。不一会儿,狗可能没有察觉出危险,自己又钻了出来。

    这绝对不是流浪狗,身上的毛被打理得很干净,脖子上还戴着项圈。可是这附近除了一个街心花园,就是写字楼和酒店;离最近的居民区就是他住的蓝湾,也隔了两条街远,家犬走失的可能性比较小。

    有可能是被遗弃了吗?

    陆允初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狗,是自己用零花钱偷偷买回去的。陆长铭发现后大为震怒,因为他讨厌一切带毛的动物。吴澜帮着说了几句好话,小狗才勉强被留在家里。

    然而有一天他放学回家后,发现他的狗还是不翼而飞了。陆长铭毫不在意地告诉他,一个朋友的孩子想养宠物,就把那只狗送给了对方。

    那是他上小学后唯一一次哭,哭了很久,至今想起无缘为伴的小生命,仍然难以释怀。

    他养过的是吉娃娃,犬种不一样,大小却差不多,所以发现这只无家可归的小狗时,陆允初顿生几分亲切。

    他仍然没有动作,等到小狗放松警惕,更靠近他一些时,才试着伸出了手。卷毛,身体热乎乎的,摸上去很舒服。

    “你家在哪里呢?”如果住在附近,也许能找到回家的路。

    可它只是茫然地看看四周,发出一声可怜兮兮的呜咽。

    “你也不知道这是哪里吗?”

    它的喉咙乌鲁乌鲁地叫着,听上去像表示同意。

    既然是家犬,把它留在外面恐怕很难生存下去,陆允初又摸了摸它的后背,轻声问道:“先带你回我家好吗?”

    小狗缩了下脖子,陆允初以为它不愿意,但紧接着它便在他的脚边低伏下身体,做出乖顺的姿态。

    陆允初小心翼翼地把它抱在怀里。还好不怕人。

    回家以后,他又仔细检视了一遍小狗的周身,不像有外伤或疾病的样子,具体要等白天去宠物医院检查过后才知道。项圈后面有几个英文字母,他看出那是小狗的名字,叫萨宾娜。

    陆允初愈发肯定这是只受到过悉心照料的生命,不知何种原因与主人分离。他立刻拍了几张照片,先发在微博,艾特了本地一些宠物相关的博主,后来又在本地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询问有无人遗失小狗。

    从电脑网页上退出来,他看了眼手机,白姗给他发了好几条信息。

    【对不起,我没想到他对你有那种意思】

    【你如果没兴趣不用理他】

    ……

    “他”指的是谁显而易见。

    白姗知道他的取向,但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点陆允初无比肯定。想必她也是今天晚上才看出林以哲那些秘而不露的心思。

    陆允初不怪白姗,她是想帮自己多发展些人脉才会答应对方的邀约。

    于是他回复:【你不用在意,我心里有数。】

    好在林以哲还没给他发*扰信息,当务之急是帮贵宾找主人。

    微博和帖子发出去以后,很快便陆陆续续地收到一些回复,但都是在谈论这只狗如何可爱、怎么会走丢、是不是故意遗弃的……甚至有人问如果找不到狗的主人,能否领养小贵宾。

    陆允初还没有考虑好这个问题,他现在的生活不适合饲养宠物:经济不紧张也不富裕,家里空间有限,时间也有限,接下去工作上还有个新的打算,如果付诸实施会更加忙碌……如果真的找不到原来的主人,为它寻觅一个适宜的新家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陆允初忙着查看帖子和微博,没留意一旁的小狗。关上电脑后,只见小家伙趴在餐桌下,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面包。

    估计是好几个钟头没吃东西了。

    陆允初桌上放着的是全麦面包,原本打算明天当早餐的,现在家里没有狗粮,只能用这个将就了,于是他在萨宾娜期待的目光注视下,把那袋面包递到了它跟前。

    第12章 葱花、弹簧草、厚蛋烧

    第二天周日,周彦川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他早早起来,本想直接把昨天借的糖还给陆允初,又担心对方还在休息,发了条微信过去。

    【起来了吗?我把糖还你】

    回信来得很快:【起来了】

    周彦川不再耽搁,拎上罐子就往外走。对门虚掩着,可能陆允初知道他要来提前打开了。

    “陆先生——”他刚把门推开三十度角,脚下突然窜出白白的一团活物,惊得他差点把手中的玻璃罐砸地上。

    是一只狗?前一天没注意到他家有狗,周彦川定下神之后,与小家伙来了个对视。这狗也不认生,瞪着双黑亮的眼睛,嗓子里发出呜鲁呜鲁意味不明的声音。

    “来了?”陆允初的公寓小,没有玄关,入口就是客厅,他刚摆好餐具准备吃早饭。

    陆允初出声之后,小狗一转身,跑回沙发那边。周彦川把糖罐递还给他,视线随着跑开的狗:“这是你养的狗啊?”

    “不是,”陆允初往沙发下面看了一眼,“昨天晚上捡的。”

    “捡的?”可是看外表一点都不像流浪狗。

    “不知道是走失还是被遗弃了,”陆允初发觉周彦川一直盯着那狗,似乎很感兴趣,“要进来看看吗?它不太怕生。”

    “哦,”周彦川确实有点喜欢,他自己没养过狗觉得新鲜,而且这只的外形很漂亮,“好啊,谢谢。”

    他换好拖鞋,走到沙发边上,蹲在小狗的正前方。

    “你在这里住了很久吗?”陆允初也在他身边半蹲下来。

    “我们小区啊?”周彦川默默算计,“是啊,五六年了吧。”

    “那你在院里见过这只狗吗?”

    “我们院?”周彦川明白过来他在问什么,“你怀疑是蓝湾的?不会吧,这边养狗的我大多见过,没这么好看的。”

    “哦。”但是以防万一,陆允初仍打算今天去找物业贴个告示。

    周彦川的手在萨宾娜的脑袋上方悬着,似乎很想摸它,又不确定这样做是否会招来反感。陆允初对他说:“摸摸也没关系。”

    萨宾娜的性情温顺,一身白毛卷曲柔软,昨天晚上陆允初没少摸。这狗看上去也喜欢别人摸它。

    也是奇怪,平时遇见邻里遛狗的,周彦川并不会产生想靠近甚至摸摸抱抱的心思;只有这只异常合眼缘。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掌放在小狗的脑袋上,缓缓向后背的方向捋:“它有名字吗?”

    “有,叫萨宾娜。”

    “什么?”

    “萨宾娜,”陆允初解释道,“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不就是母的吗……周彦川暗想。名字也怪里怪气的。

    “你给起的名啊?”

    “项圈上带的,以前主人起的吧。”

    “怎么还起洋名啊,”周彦川把小狗揉得很舒服,眼睛几乎眯起来,“我看不如叫葱花好听。”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