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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瑾臣震惊地瞪大眼睛:“樊姐都没办法?怎么可能!”

    凉角嗤笑:“我承认城主很厉害,但有时候对付熊孩子不是你厉害就行,你得张弛有度,给一棍子还得给个甜枣懂不懂?”

    周瑾臣恍恍惚惚。

    好像,也挺有道理的?

    凉角说话声音不大不小,他是注意到这些蚕宝宝都睡熟了,不会听到才敢在周瑾臣面前吹牛的。

    他也不怕周瑾臣会去问樊欣,这家伙来到基地之后连樊欣的面都没见上就被扔这儿来了,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去问樊欣。

    看着周瑾臣那崇拜的眼神,凉角心情大好。

    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好了,既然城主让你来我这儿帮忙,那你可得谨记几件事,对这些蚕宝宝真心以待,半点都不能马虎,不然这些小祖宗闹气脾气来不吐丝就麻烦了。”

    周瑾臣:“?”

    小祖宗?

    “这些蚕宝宝除了吃桑叶,还需要别的营养补充,每一只蚕宝宝每天需要摄入手掌大小的肉一片,水果一个……”凉角一脸严肃地说着。

    周瑾臣连忙认真听凉角的嘱咐,刚才他应该是听错了,凉角说的是蚕宝宝,才不是小祖宗。

    凉角在心里偷偷抹了把汗。

    MD。

    差点说漏嘴。

    虽然很多人忌惮新城里有很多丧尸,新城城主也是丧尸,不敢来新城定居。

    但听到关于新城的传言,还是非常向往的。

    听说新城有恒温设施温度适宜,不用每天都经历酷暑和寒冬;还有严明的法律能保护自身权益,不会因为是普通人就低人一等;更别说新城还有那么多的粮食,还有各种漂亮的衣服,听说最近还出来一款即便离开基地也能冬暖夏凉的蚕丝服。

    于是,各大基地能储存血液的都纷纷前往新城做交易,而没有能储存血液的空间的基地,只能等待跑商上门。

    要知道,跑商上门交易的东西,价格比新城购买贵好几倍几十倍都正常。

    价格翻多少,都取决于跑商的良心,但良心这玩意儿,商人有吗?

    他们赚暴利没错,但也承受这各种危险。

    不少跑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雇佣了新城的丧尸,那可是一笔大开销,价格不上去他们赚啥?

    也有基地不愿意当冤大头一咬牙,干脆带着一部分的人前往新城,交易时现场抽血。

    朝晖基地。

    会议桌上摆着一件雪白的紧身服,带着不明显的暗纹,十分漂亮。

    “秦哥,这蚕丝服真能抗住致命攻击,听说至少能抗三次,我们刚才做过一次实验,这件衣服遭受七阶火系异能攻击也丝毫无损。”坐在秦瑜下手的男人说道。

    秦瑜伸手摸了摸蚕丝服,这会儿是白天,天气非常炎热,所以这蚕丝服摸起来是冰冰凉凉的,非常解暑。

    这件衣服是新城的跑商卖到这边来的,光是这么一件就要了40L血的天价,如果不是秦瑜在基地里非常有威望,估计这么一件都买不下来。

    但据打听来的消息,在新城,这衣服的卖价大约也就1L左右。

    而这跑商直接给他们翻了40倍。

    林雨叹了口气:“这也算是花钱买教训了,跑商手里的货真不能要,我听说不少基地都已经组织队伍去新城交易了,秦哥,不然我们也组织人手过去交易?”

    秦瑜抬眼看过去:“他们去是因为他们有能存放血液的空间,我们有吗?”

    一时间,四下寂静。

    没有存放血液的空间,去新城做交易就代表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了。

    路上的危险,还有新城那迷人眼的繁华。

    说不定这人带过去就带不回来了。

    那场毁灭所有建筑的雨过后,秦瑜没有选择离开平昌县,他还没找到樊欣,是绝不会离开这里的。

    在让众人恢复异能后,他们就开始建立新基地。

    也因为基地建立得早,不少流亡的人都加入了他们朝晖基地,让这个基地越来越强大。

    目前基地里已经有三万多人口,其中异能者就有一万多,在周边几个市的大基地中,也是稳占前几的。

    秦瑜思考一阵后,说道:“林雨,这段时间你负责管理基地;罗强,你带队跟我去新城一趟。”

    林雨愕然:“秦哥,你,你要离开基地?”

    秦瑜勾起嘴角:“比起这蚕丝服,还是恒温系统比较实用而划算,既然没有储存血液的空间,我们可以去新城借一个。”

    众人面面相窥,这,也能借得?

    第107章

    一辆黑色的商务车逐渐接近新城。

    这是惠城基地的异能者好不容易才从废墟下拯救出来的唯一一辆完好无损的车,其余的车都在那场雨中报废了。

    商务车停在新城外时,吸引了不少其他基地的人的目光。

    现在的车算是很稀罕了,毕竟基本都已经报废了,能有一辆完好能使用的车是相当令人羡慕的。

    当然,对新城来说,车就不稀罕了。

    商务车门打开,一个穿着西装革履脸上有着一道深深刀疤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他脸上这道疤皮肉外翻得厉害,即便在这末世中,看着也让人有些心惊。

    男人伸出手,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搭在他宽大厚实的手掌中,很快,手的主人从车里钻出来。

    女人一出现,男人一把将她搂在怀里,转而嘱咐车上剩下的人:“你们就留在这里。”

    “是,老大。”

    女人看到周围这么多人,有些害怕:“荣哥,就我们两进去吗?”

    金荣闻言一笑,显得脸色那道疤更加狰狞,他捏着程茜茜的腰:“怎么?害怕荣哥保护不了你?”

    程茜茜脸一红,埋头扎进金荣的怀里,撒娇道:“荣哥~~”

    自打来到繁星基地,牧原就跟着杨宇杨薇兄妹俩忙碌,片刻都没有休息了的。

    好不容易放假一天,牧原走出新城透气,却没想到听到熟悉的声音。

    他下意识朝着远处看去,看到拥抱在一起的男女,他微微一愣,瞳孔骤缩。

    牧原脸色僵硬地转身,快步朝着新城里面走去。

    程茜茜。

    牧原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

    末日前,程茜茜还是个在校大学生,因为不喜欢和人挤宿舍,所以想搬出来住。

    程茜茜的母亲是牧原母亲的闺蜜,于是牧原母亲就让程茜茜住在牧原哪里,反正牧原住着一套双层公寓,有好几个房间。

    那时候程茜茜整天围绕着他原哥上原哥下,每天下课回来都会给他做一桌子好吃的,等着他下班回来。

    那是牧原第一次感受到家里有人为你洗手作羹汤,等你回家吃饭的感觉。

    也是他第一次感觉,这个向来只有他一个人的家,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喜欢程茜茜。

    为了程茜茜,他请教公司同事,女孩子都喜欢什么。

    他亲自去研究化妆品,挑选适合她的送给她。去了解各个品牌的包,买来送给她。只要她喜欢的,他都愿意去了解。

    但每次牧原想告白时,总会被程茜茜不经意打断。

    他们两真的交往时,是末日降临后,他不顾一切跑到学校去找她,把她从丧尸群中救出来。

    后来他有了异能,带着程茜茜加入了惠城基地。

    但之后,程茜茜就变了。

    牧原为了两人的生活,每天都会出去寻找物资,但他回到基地时总看不见程茜茜,她总是比他还回来得晚,并且对他很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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