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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盛豪:“……滚。”

    一群听客,齐刷刷低头憋笑。

    刺拉——

    最里层的包装袋拆开,沈轻掀开盒盖,就看到一条四方角的艳红紧身小裤衩静静的躺在铺满了天鹅绒的盒子里面。

    “……”

    沈轻的眉头拧成蜷曲的蜈蚣。

    刺拉刺拉——

    坐下铺三个人也收到了同款。

    同款丑就算了,还特么同款小好几个码?!

    一群蜈蚣。

    “好家伙!”幺鸡一根手指挑起来,卖肉似的,冲几个人来回比划着:“瞧瞧,瞧瞧,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时尚单品!”

    “魔力舒适面料,触感柔软,贴身有弹性,丝质冰凉,防紫外线,最重要的是——”霍专家一本正经解释着:“它吸湿性特别好!”

    一众人忍着把这完全不符合当代年轻人审美的红裤衩扔到这人脸上的冲动,咬牙切齿异口同声:“滚。”

    收礼物的人辱骂送礼物的人,完全是感觉到了赤|裸裸的侮辱!

    整个609,最能造的就是老三,奢侈浪费,挥金如土!老二家也有钱,可人勤俭节约都是骨子里的,也没见人像他这么嚣张过啊!

    姜离江箫沈轻那仨,不贫也不富,一件儿稍贵点儿的衣服都不见得有几件,姓霍的竟然送他们一条没法穿下去的七八百的辣眼内裤?!

    简直可恶!

    霍晔对众怒视若无睹,满含深情的和他们讲,这是他给大家买的纪念品,俗话说睹物思人,这东西拿着轻便,方便随身携带,以后出门在外,一二四五看到这条内裤了,就会常想起他来。

    “我觉得,”江箫举着红艳艳的内裤,偏头朝霍晔说:“你穿上这个在学校操场中央跳段劲爆的热舞,我们四个会记你八辈子。”

    “够狠。”沈轻单指转着内裤,跟转二人转的手绢似的,啧声评价了句。

    幺鸡挥着内裤充当啦啦队,朝江箫比了个大拇指:“牛!”

    江箫低调挥挥手。

    “呵,”霍晔扯开衬衫扣子,一甩衣服,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不敢吗?”

    “你敢吗?”曾盛豪偏头看过来。

    “我不敢。”霍晔摊手怂得坦然。

    “嘁——!!”剩下三个吃狗粮的人转身回去自己床上,不问世事,蒙头睡觉。

    这几个人回来的晚,宿管给开门的时候还是迷糊着的,忘了霍晔已经搬走的事儿,就让人这么大喇喇的进来了。

    床位只有四个,老三自然是得跟老二一块儿睡。

    沈轻以为这俩人是早就好上了,看见了也当看不见,快两点了,睡觉也就是纯睡觉,那俩没弄出动静来吵他就行。

    江箫幺鸡这两个早就知情的人,却能看出这俩还拧巴着。

    霍晔是个花的,曾盛豪是个轴的,一个就想跟人谈个恋爱,追着曾盛豪非想试试,另一个本来也不是个弯的,思想还传统保守,能接受霍晔现在这么放肆,底线已经是一退再退了。

    有些事和想法,是亘在心里的一道无法逾越的槛儿,曾盛豪这个槛儿,始终迈不过去。

    不靠谱的人追认死理儿的人,注定坎坷。

    幺鸡和江箫也没多问,自己的事儿还拎不清呢,吃饱了撑的去咸吃萝卜淡操心,四人间的宿舍今晚能待住五个人,完全是靠幸运,明天天明了,他们还得想法儿瞒着宿管的火眼金睛,偷摸把老三弄出去。

    609往后,又多了一个新人。

    第十七章

    江箫和姜离两个天赋型选手,学外语的催动力源于兴趣,英语是他们最擅长的,大二要学第二外语,俩人在上学期调查咨询了不少前辈们,二外报了法语。霍晔曾盛豪学语言的目的性很强,都想学西班牙语,所以从开学第一课开始,他们四人组的有些课,就不在同一个教室了。

    大二课业明显要比沈轻这个新生紧张,早上江箫他们风风火火收拾完,掩着霍晔这个多出来的人冲出宿舍楼时,沈轻懒洋洋苟在被子里开始新一轮沉睡。

    汉语言专业不是这个学校的王牌专业,沈轻学什么都无所谓,也没想过再转其他专业。很多时候,他就是一副无欲无求的空壳,顺着时间的定序随波逐流,他懒得去问为什么,更懒得去逆流而上。

    姜离说的对,他也感觉自己是个虚无的存在,连自己都抓不住。

    沈轻睡醒之后,有些茫然的躺在床上,在仅剩他自己一个人宿舍里,盯着昨晚把他磕出一个大包的漆白房顶,失神发愣。

    有梦想的人,全都意志昂扬的奔出去迎接初晨的朝阳了,成群结伴,志同道合,跟他这个懒惰散漫的人,不是一路人。

    江箫的床尾书架上,是塞得满满当当的各类词典和课本习题册,沈轻从第一天来就看到了。

    这宿舍每个人的床尾架都是满的,书页也是疲卷发软的、被掀旧了的,有条理的人,床铺也都干净整洁,曦光透窗打在他们几个人床头,都似是预告着他们光明无限的前途。

    那都是爱学习的人。

    沈轻不一样,正常状态下,他脑子里盛不了太多东西。他喜欢放空大脑,发呆走思,随便坐在哪里都好,只要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能供他胡思乱想,他就可以很知足。

    江箫他们拼命的学习,是为了他们的人生理想,他拼命准备高考然后考来这里,是为了他的愿望,那群人还在努力,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他们能够知足的地方,而自己现在躺在被窝里幸福的发呆走神儿,只觉得人生圆满。

    沈轻的新书还没发,早上去食堂吃了饭后,去学校的图书馆溜达了一圈。

    四五楼自习室多于阅览室,大多是考研生在备考,二三楼都是专业性强的课本资料类书籍,他去了趟英语专业的阅览室,找了几本大一相关的资料翻了翻,白纸黑字,连插画都没几幅,正文和注释都是全英文的,行间距比高中的英语课本小得多,密密麻麻,看着很费劲。

    沈轻高考英语143,平常也是一百三靠上的成绩,但那只是掌握了应试技巧。

    听力会抓关键词,读短文做完形填空,大概理解了意思,再用上有万能的排除法,就能做个差不多,后面的单词变换和短文改错,刷题刷多了自然而然就会了,作文有模板,多扯上几个逼格高的复杂句型,字再写的漂亮点,就能逼近满分。

    他真正掌握的词汇量,并没有高考分数看起来的那么多。

    江箫高考英语满分,沈轻觉得一百五十分是限制了那人的发挥,但江箫的极限在哪儿,他不知道,这些年他们两个人说过的话太少,刨去那些阴阳怪气的冷嘲热讽和反唇相讥,正经聊过的话,还没这几天的一半多。

    沈轻从书架上找了本泛读指南必读推荐《野性的呼唤》,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代表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这个名字眼熟,当年高二会考背历史知识点,沈轻在文化史那本必修课本里见过。

    从小到大,沈轻连中文版的名著故事都没翻过几本,现在竟然坐在图书馆里去看英文原文,而作为一个词汇量远不如自己英语成绩的人,看书每隔两三行,沈轻就必然会卡在陌生的词汇上,接过去后又死活读不通顺。

    他没有词典,在手机上下载了搜词软件,碰上不会的词就去搜,有些词太过生僻,软件上也搜不到,沈轻吭吭哧哧的一点点看,中篇看起来也觉得格外漫长。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放着一楼成排的能看得懂的通俗小说不逛,跑上楼来去看自己并不感兴趣读着还费死劲的英文原文。

    单词查了一上午,沈轻也没觉得自己记住了几个,但大体靠悟性理顺了故事情节: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狗的名字叫巴克,前半期在人类文明的温室里的受过教化礼仪的熏陶,后半期被残酷的现实激发了野性的本能,转而回归自然,奔向荒野。

    沈轻觉得江箫和这只狗的后半期很像,但如果江箫是主角的话,那书就不能叫《野性的呼唤》,而应该叫《野蛮的呼唤》。

    不过还书的时候,沈轻发现自己貌似并不是因为悟性才看懂的这个故事——

    那书页的包|皮封腰上有简介,很详细的汉语,他扫这本书第一眼就已经记住了。

    所以,看了一上午的书,查了一上午的词,知道的还是知道,不知道的,还是不知道。

    临近十二点,幺鸡在宿舍群里艾特了下沈轻,让他趁着大二大三的没下课,赶紧去食堂帮他们占个位置。

    沈轻刚要回复个“好”,江箫就又跟在幺鸡后面发了一条。

    —不用帮我占,我在教室里再待一会儿。

    沈轻皱了皱眉,刷卡出门,边下楼边回复消息。

    —你不吃饭?

    —晚上再吃。

    —你不饿?

    —饿了我自己会买。

    幺鸡乱入一条:

    —甭管他啦,这学习狂魔大一就是这样,下午第一节 课换教室,经过超市的时候他会再买个面包什么的,放心,饿不死他。

    二萬跟了句:

    —你没事儿的话,给他送饭也行。

    沈轻瞧见这条,嗤了声,回:不去。

    江箫同一时刻发了条:别来。

    三条感慨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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